企业抢注全红婵商标(无良公司毫无底线,抢注奥运冠军姓名为商标,中国奥委会正式回应)

本文目录
- 无良公司毫无底线,抢注奥运冠军姓名为商标,中国奥委会正式回应
- 那么多运动员为何只有全红婵的名字被抢注商标
- 因恶意抢注全红婵商标,一公司被罚5000元,恶意抢注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 全红婵姓名被抢注商标,对她本人会造成什么影响
- 怎么查哪些奥运冠军用自己名字注册商标
无良公司毫无底线,抢注奥运冠军姓名为商标,中国奥委会正式回应
东京奥运会上很多的运动员都凭着出色的发挥,让大家慢慢认识了他们,包括像杨倩、全红婵这些00后。她们不仅在赛场上的发挥很精彩,在场下可爱活泼的性格,也被大家所喜欢。
但是,也正是因为她们不断受到喜欢,所以也让很多无良公司抓住了商机,抢注了奥运冠军的姓名作为商标。这样的做法,已经侵犯了这些奥运冠军的合法权利。
由此也可以看出,利益永远都是这些公司追逐的对象。这些无良公司就是期待着能够利用运动员的热度,用这些商标大赚一笔。但是这样的做法,引起了很多人的强烈不满和反对。
作为最近热度最高的全红婵,在奥运会结束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她的名字就被多家公司抢注了商标。这些商标涉及的门类也是五花八门,从日用品到啤酒饮料,再到服装鞋帽。
对此,全红婵在社交媒体上进行了简单的回应,发了一个愤怒的表情和“不”字。当然,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杨倩、陈梦等人。他们的名字,同样也被一些无良公司,抢注了商标。
可以说,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这些无良公司做不到的。不得不说,这样的歪心思,也的确是足够奇葩。针对这一事件,中国奥委会终于坐不住了,公开发表声明回应此事。
中国奥委会表示,这些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该切实尊重和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损害运动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在没有得到运动员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作为商标,也是危害运动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这些公司应该立刻停止这样的侵权行为,保持相对的理性。
不得不说,中国奥委会的此番做法是有理有据的。也希望这些无良公司可以自觉地遵守相应的规定,否则运动员完全有可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
况且这些蹭热度的做法,未必会带来好的结果。作为运动员,他们在赛场上争金夺银,拿到出色的成绩,理应是我们尊重和学习的对象,而不是成为无良公司争夺利益的牺牲品。
所以,我们也应该行动起来,坚决抵制此类做法,让这些无良商家是无路可走,让他们认识到使用奥运会冠军姓名,作为自己蹭热度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同时,尊重和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事情。所以,这些公司与其等着被法律追责,倒不如早点放弃这种蹭热度的想法。
一个真正优秀的商品,重点还是在产品的质量上面。名人效应是会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但是消费者并不会因为和名人相关,就无视产品的质量,就买下你这个产品。
因此,这样的歪心思是行不通的。相信中国奥委会会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帮助奥运冠军维护自己的权利,让这些无良公司可以受到他们应得的制裁和处罚。
那么多运动员为何只有全红婵的名字被抢注商标
东奥会到现在已经基本结束了,也特别感谢为我们国家努力的每一位运动员,他们的每一位运动员,在这期间付出了非常多的努力以及精力,所以对于他们这一次回国,我们大多数人都把自己的目光聚焦在了他们的身上,而在这其中的每一位运动员都是值得我们去尊重的,因为他们用自己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我们国家挣来了荣誉,所以说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的网络上有非常多的人都在关注他们,而对于全红婵的名字都非常多的商家抢去注册这一件事情也引起了大多数人的讨论。
1.他特别的火。
其实对于许多商家抢注全红婵这一名字在网络上引起了那么多人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些商家在蹭热度,因为本来获得冠军了之后,非常多人就特别的关注这些运动员,那么全红婵又是里面一个年纪非常小就获得了非常好成绩的一个运动员,自然大家对于他的关注度就会格外的高,而后因为他受到了非常高的关注度,所以非常多的商家从中看到了商机,所以他们就把他的名字用去抢注商标,那么只要有人提及到他的名字,自然而然就会有非常多的人在这其中能够蹭到热度,所以说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商家争先恐后,就是为了能够得到这一个商标。
2.全红婵他是一个非常有孝心的人。
当然每一个人的经济是不一样的,对于全红婵他拿到跳水冠军的发表感想,就是希望自己能够挣到钱了之后能把妈妈的病治好,那么从他这一个想法当中,我们也看到他真的是一个非常有孝心的孩子,然而对于他自己名字被抢注的这一件事情,那么他肯定也不是特别的在意,毕竟对于他来讲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妈妈的病治好,所以说即使有一些商家去抢注了他的名字,那么他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不太会在意,但是我们作为网友自然是不能够忍受这些东西存在的,所以我们非常多的网友就在网络上去讨论这一件事情,毕竟这个名字也是别人的父母取的,没有必要为了蹭热度而去这样做。
当然也并不是说他们去抢注了这个商标就代表什么,其实更多的时候,他们也只是为了让自己的事业能够得到相应的发展。
因恶意抢注全红婵商标,一公司被罚5000元,恶意抢注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因为抢注商标小投入高回报,很多人会甘愿冒险进行抢注。
因恶意抢注全红婵商标,一公司被罚5000元!
注册商标是企业或个人发展过程中的正常事件,但总有些人恶意抢注,并试图以此谋利。日前上海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就因为恶意抢注红婵商标,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事后有记者联络涉事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并非因为全红婵夺冠才设计这一商标,但具体原因不方便透露给记者。
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对于这类恶意起诉商标行为应予以重罚,否则起不到警示作用,也有网友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因为投入小回报高,在高利益下,有很多人会冒险抢注。
在现实生活当中,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屡禁不止,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种做法投入小,回报高。
拿这次红婵商标事件举例,公司只需要请人设计该商标,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注册申请,其所需成本非常低。哪怕是被专利管理局打回,对公司也没有太大影响,而被工商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也不过是罚款5000元而已。可是一旦将此商标注册下来,无论是将其对外出售还是用于自用,该商标都能产生较大价值,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利益。
在现阶段经济状况下,类似于这种小投入高回报的行业真的不多,而且成功概率也不算低,属于广撒网的行业之一。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对普通人来说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名人以及发展中企业而言,有可能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部分人群一定要注意提早注册相关商标,以防被人钻了空子。
全红婵姓名被抢注商标,对她本人会造成什么影响
全红婵姓名被抢注商标,这严重侵害了她本人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对她本人的生活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在日本东京的奥运会上,年仅十四岁的全红婵作为跳水队最小的一位成员,竟然惊人地跳出了三个满分,小小年纪的她,还不知道奥运会意味着什么,就站在了最高的领奖台上,这让全红婵以及她的家人们还有支持她的教练以及队友们都大为震撼,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女孩,就这样成名了。成名之后全红婵的家庭背景被挖了出来,据教练说,全红婵是跳水队里家庭情况最差的学员,她家在农村,一家三个孩子,父母都是靠务农为生,重要的是她的母亲还在之前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而患上了疾病,每个月都要去医院,全红婵并不知道比赛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自己要好好跳,得到奖金就可以用来给母亲治病,这样的全红婵懂事得让人心疼。
全红婵一炮成名之后,她的姓名响彻了大江南北。从此之后,她的家就成为了网红打卡地,许多人都慕名前来拍照打卡。各大企业也因为全红婵优异的表现而给全红婵奖励奖金和房子,这样一来的话全红婵母亲的病是有了着落,只是,这样“热情”的网友们,真的不会打扰到全红婵以及她的家人吗?就像明星成名了之后私生活就会受到影响一样,全红婵的家人称自己已经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确实是这个道理。
很多商家为了打响自己的知名度,竟然将全红婵的性命抢注为商标,看似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商家之间互相竞争的行为,但是却严重影响了全红婵本人,影响了她的生活,侵害了全红婵的姓名权和名誉权。
怎么查哪些奥运冠军用自己名字注册商标
东京奥运会闭幕已有一段时日,但在这届奥运会中,大放异彩的奥运健儿们热度依然未减。近日,记者发现,不少奥运健儿的名字被一些公司抢注商标,其中包括杨倩、全红婵、马龙等东京奥运会冠军。
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运动员被多方抢注商标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天眼查显示,“杨倩”商标的注册信息有5条,国际分类涉及健身器材、服装鞋帽、酒、钮扣拉链等,申请人为朱江元、陕西唐森科技有限公司、叶尔帕提·吐地别克,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全红婵”商标更是达到21条,天眼查显示,“全红婵”商标的国际分类涉及啤酒饮料、教育娱乐、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日化用品、餐饮住宿、医药等。且这些商标申请日期多在8月6日到8月10日之间,即东京奥运会闭幕前后。
抢注者有企业也有个人。申请人一栏显示,这些抢注企业来自深圳、广州、山东、陕西、河南等地。此外,“潘雄伟”作为个人申请人,名字也多次出现。
抢注企业中,一家名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正在注册申请的“全红婵”同名商标数量达到10条,涉及诸多分类。资料显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古武丹,经营范围非常庞杂,既有投资业务、担保业务,又涉及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机电产品、珠宝、玉器、工艺品、字画的销售等。该公司曾在2017年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列入经营异常。
恶意抢注涉嫌违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新安表示,这些公司抢注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也明确,将政治、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以在奥运赛场上为国争光的运动员为商标进行注册,显然有蹭‘金牌效应’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违背公序良俗,涉嫌恶意抢注,不应予以注册,对于这种恶劣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李新安提醒,如果有企业成功注册了,根据商标法规定,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事实上,奥运冠军商标抢注行为由来已久,刘翔、孙杨、叶诗文、林丹等知名奥运冠军的个人商标都曾被恶意抢注。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也提示: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有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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